(十)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重点,加快“农家店”的建设步伐。支持城市大型流通企业利用品牌、管理、货源、信息、技术优势,加快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在县城建设配送中心、发展连锁中心店,在乡村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形式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鼓励各类批发企业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发展农村自愿连锁经营。力争到2007年,建设和改造乡村两级消费品连锁超市、便利店8000家左右,覆盖全省1542个乡镇和20%左右的行政村。
(十一)构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推动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在全省加快区域配送中心、县域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中心店和乡村连锁经营网点建设,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实现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供应与农技服务一体化。充分发挥供销社、农业三站(农技推广站、种子站、植保站)等原有网点资源的作用,加强联合,开展农资和农技专业服务。到2007年底,发展乡村农资连锁店6000家左右,覆盖全省1542个乡镇和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农资连锁经营额占全社会农资销售总额的50%以上。
(十二)构筑农产品国内销售体系。在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镇、交通要道、优势农产品产地,培育建成50个左右标准化的特色明显、交易灵活、辐射面广的大中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绿色批发市场30个左右),构筑农产品销售平台。支持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或便利店,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企业20个左右,其食用农产品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十三)构筑农产品出口体系。扶持园艺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农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出口。加强蔬菜、茶叶、水产品、肉禽、蚕丝、中药材等重点品种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建设,培育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30个以上,扩大出口农产品生产规模。密切监测并及时通报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动态,加强对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强化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为出口创造有利条件。积极组织安徽名优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跨国零售企业对接,推动农产品进入跨国零售企业全球采购网络,扩大出口。
(十四)构筑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设计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国内销售和农产品出口等四大体系监测指标,开发网上信息直报软件,所有涉及的重点企业、出口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及中心店均作为监测样本点,运行情况实施网上直报。制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发信用评价软件,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科学评价企业信用。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把片区监管责任制与商品准入监管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巡查制度等结合起来,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