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严格政治纪律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责任意识
军转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今年全省2097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的完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军转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维护中央的政令权威,这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各地区各部门要服从大局,积极主动地做好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严格落实省里下达的安置计划和指标,切实维护军转安置计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按期完成安置任务。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和省属单位,要按照中央有关政策的要求,认真完成当地政府分配的接收安置任务,并及时解决接收军转干部所需增加的编制、职数等问题。对拒绝接收军转干部和未完成安置计划的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和军转安置部门要加强督查,责成其限期完成;对不顾大局,不执行安置政策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将视情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
四、切实加强军转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安置好军队转业干部,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认真抓紧抓好。要按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扎实工作,进一步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对军转安置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及评选“双拥”模范城 (县)的一条重要标准,确保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在军转安置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引导工作。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军转安置政策和就业形势,用优秀军队转业干部的典型事迹教育转业干部面向基层、面向艰苦行业,帮助军队转业干部树立正确择业观念,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云南经济建设作贡献。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