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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云办发[2005]16号)


各州、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中央驻滇各单位,各大型企业:
  2005年,是做好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前启后的一年。落实好今年军转安置的各项工作,对确保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全省转业干部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转联[2005]2号文件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今年的军转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军转安置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坚持党政机关带头接收,政法、执法监管部门重点接收,企事业单位积极接收的原则,对有空编、有增员计划和需要补充人员的部门和单位,要优先从军转干部中补充。一要认真落实相关安置政策、规定。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领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做好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云发[2004]20号)精神,切实解决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安置去向、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工资福利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和家属安置等问题。二要加大执行年度安置计划力度。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制定的年度安置分配计划一经下达,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或变相拒收安置军转干部。三要继续落实好相关特殊政策。为保证师、团职干部作为重点安置,中央按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数25%的比例给地方增加行政编制。我省今年原则上继续对师、团职干部安置实行带编分配,即每接收1名师、团职干部,就在其原有编制基础上增加1个行政编制。对今年接收安置的师、团职干部采取不占职数的办法安置。
  二、进一步完善自主择业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军转安置制度改革
  推进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工作,是当前军转安置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2001年至2004年,我省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共计1865人,今年为300多人。为积极推进自主择业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抓好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现行政策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自主择业管理服务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努力探索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进一步减轻计划分配的压力。二要进一步搞好管理服务。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周到细致地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审核发放、培训与就业指导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三要继续加强教育引导。要大力宣传自主择业的政策规定,宣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成功的先进典型,发挥政策引导和先进示范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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