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
3.对现有涉农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对现行的农业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内容重复、交叉、冲突和已不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标准。抓好标准的复审工作,将标准更审制度化,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4.做好有关国际标准的研究转化工作。积极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的农产品标准。重点收集、掌握我省农产品的主要贸易国尤其是欧盟、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地区国家的标准动态,及时修订适应贸易需要的地方标准。
5.加强农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积极组织制定农业产地环境标准、农业投入品标准、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配套完善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农用生产资料、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等级、检验检测和设施农业等标准;制定名特优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促进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先进的企业标准,鼓励涉农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鼓励县、乡、村根据当地需要制定生产技术规程和规范,为解决“三农”问题尽好力、服好务。
四、加快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和组织实施
6.加强农业标准化教育培训。在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学、农业技术推广培训等工作中,要把农业标准化知识作为教学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充分发挥农民田间学校的优势,举办各种层次的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班,培养一支既具有标准化知识、又懂农业专业技术的推广队伍。要注意从农民中培养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
7.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行“选好一个项目,建立一个体系(标准体系),形成一个龙头,创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做定和经验,全面自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活动,从重点环节入手抓标准的实施产节抓投入品、产地环境的标准化,产中抓农、牧、渔、机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规范的标准化,产后抓加工、分级、包装储运、贸易的标准化。把农业标准实施作为农业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采取“公司十农户十标准十基地”的模式,进一步加快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综合试验示范区的建设,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滚动发展,将示范区建成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推广高新技术的“中间试验场”,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真正成为品牌农产品、出口创汇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