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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及四个专题文件的通知

  三是加快连通省际之间断头路建设,改善西南地区南下交通枢纽条件。由于贵州是西南交通枢纽要道,为了尽快消除交通制约瓶颈,尽早建成贯通贵州省的“一横一纵”高速公路主骨架,积极实施贵州“两横两纵四联线”骨架公路网中的出省通道项目。
  四是加快区域间、省际间公路通道以及边境口岸建设,尽快形成区域内、区域间以高速或高等级公路为主、一般等级公路为补充的公路网络体系。
  (二)铁路方面。
  加强省区市间的协作配合,以东南出海新通道、北上铁路、连接周边省区市及出境铁路、打通北、东、南对外通道为重点,加快通向东南亚、南亚国际交通与运输大通道的建设,加快完善铁路运输网络,改善路网整体质量,提高综合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
  一是加快黔桂铁路扩能改造、大理经丽江至香格里拉、昆明至六盘水复线昆明至沾益段、青藏线等铁路建设。尽早开工建设贵阳、昆明和重庆铁路枢纽扩能改造、昆六复线六盘水至沾益段、玉溪至蒙自、遂渝线、襄渝线、兰渝线等铁路项目。
  二是加快开展贵珠铁路、隆百铁路贵州织金至四川叙永段和贵州黄桶至广西百色段、南昆铁路扩能改造、昆明至广通复线、昆明至大理至瑞丽至缅甸曼德勒、田阳至德保至靖西至越南高平等铁路、成都至重庆客运专线、青藏铁路延伸工程(即拉萨至日喀则、拉萨至林芝支线铁路)、广通至大理、渝黔二线铁路的前期工作。
  三是在青藏铁路开通后,将中尼(印)铁路、滇藏铁路贯通纳入国家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各国的合作与交流,做好参与泛亚铁路建设战略的相关工作,推进西南地区与东盟各国在铁路建设、铁路线路连接等方面的合作。
  (三)航空方面。
  以各省区市省会城市机场为中心,将干支结合的航空运输网络全面融入六省区市航空运输网。优化整合航线资源,以形成干支线机场合理布局的民用航空运输网络为重点,加快完善机场体系,科学设置航线,增加支线航线及航班。
  一是加快机场建设。进一步加快贵阳、重庆、成都、贡嘎、邦达、思茅等机场的改扩建,加快荔波、黎平、红河、百色、黔江等支线机场建设。尽早实施南宁、桂林、九寨黄龙等机场的改扩建。尽快开工建设腾冲、河池、阿里狮泉河、康定等一批支线机场。尽快批准开工建设昆明新机场。
  二是科学设置航线。相互增加干线机场与支线机场的航班数和直航航班,并在旅游旺季期间增加包机航班。为尽快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开通西南各主要城市,特别是南宁至东盟各国航线和航班。
  三是相互增加与主要省会、经济和旅游城市间的航班数量和开通尚未通航的省会机场的航线。尽快开通贵阳—北海、贵阳—铜仁—南宁/桂林、桂林—北海等航线。
  (四)水运方面。
  以构建水运出海出境通道为重点,加快水运航道的整治,切实解决碍航闸坝问题,大力提高西南地区水运能力。以构建西南地区港口经济圈为重点,加强港口及口岸建设,进一步完善重要港口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货物周转能力。
  一是加强航道的整治,提高航道等级。加快推进南、北盘江和红水河“两江一河”西南水运出海通道、红河、西江和嘉陵江航道渠化建设、乌江航运枢纽及水运通道的整治;进一步完善澜沧江一湄公河国际航道、嘉陵江、乌江及赤水河水运通道的通航设施。
  二是加强港口建设,加快长江第一港水富港及珠江第一港富宁港的建设。
  三是协调处理好水电开发与航运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加强水运支持系统建设,改善安全监督管理条件,确保水运畅通。
  四是加强沿海、内河港口及其配套服务设施、集装箱码头建设,完善港口公路或铁路运输线路建设,增强货物吞吐能力。
  (五)运输方面。
  为保障西南地区交通通畅,充分发挥区域合作的作用,各省区市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规范交通运输秩序,统一行动、协调发展,加强运输合作和“绿色通道”建设,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共同推进西南地区运输顺畅、便捷的通道畅通工程,确保西南地区货物运输畅通,实现交通畅通。
  一是以支持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物资运输为重点,建立区域内运输协调机制。
  二是以支持农产品运输为重点,建立高效率的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
  三是以支持区域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输为重点,对重点企业的重点产品运输实行相互认证制度。
  四是规范交通市场秩序,实现交通畅通。
  二、请求国家支持的政策建议
  (一)请求国家在全国路网规划中增加对西南地区的倾斜,加大对西南地区及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度,帮助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促进项目的实施。
  (二)请求国家对西南地区新建、改扩建省会枢纽机场和支线机场、铁路、公路、水运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建设项目的开工予以大力支持,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补助标准,并统筹安排土地使用指标。对影响西南全局的主要交通通道建设给予更大支持。
  (三)请求国家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连界及边境地区和贫困山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投资安排中,加大对六省区市县际油路建设和实施通畅工程及通达工程的倾斜,对西南落后地区二级公路建设为主的经济路、旅游路建设安排专项。将边境地区沿边公路的建设纳入国家规划,给予重点支持。增加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连界及边境地区和贫困山区交通建设的支持和补助力度,降低或免除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对西南地区铁路建设项目给予更多的国债和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支持边境地区口岸建设,并给予税收优惠。
  (四)请求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加大对西南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尽快使西南地区农村公路通达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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