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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及四个专题文件的通知


  西南地区是长江、珠江两大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是我国最大的生物物种资源库,加强大西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大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举措,又是促进全流域经济发展、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西南六省区市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把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合作,不懈努力,西南地区的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改善,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西南地区是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主体,多属高山峡谷区,喀斯特地貌分布广泛,坡陡土薄,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在人口不断增加和资源开发不当的影响下,西南地区植被受到明显破坏,天然林和灌木林面积缩小,水土流失严重,退化草地和沙化土地面积扩大,人均耕地面积、湿地面积减少,高原湖泊水环境恶化,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日趋严重。特别是喀斯特地区石漠化状况严重且呈加剧趋势,石漠化问题已经成为西南地区最严重最突出的生态问题之一。此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西南地区工业及生活污染物排放大幅度增加,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在增大。
  因此,六省区市必须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快推进西南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共建山川秀美的大西南。
  一、联合推进大西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在加快天然林保护、长江流域防护林、珠江流域防护林、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等工程建设的同时,联合推进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强西藏自治区的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保护与建设,加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国家已经启动实施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步伐。加快高原湖泊水环境治理和湿地保护。
  (二)加快启动石漠化、草场沙化综合治理工程。石漠化和草场沙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是西南地区生态建设面临的紧迫任务,进行综合治理已刻不容缓。向国家争取尽快启动石漠化治理工程,加大对贵州、广西、云南、重庆石漠化和四川、西藏草场沙化、水土流失治理的支持。要联合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石漠化地质及环境条件调查,在编制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的基础上,加强科研合作、经验交流,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农村能源工程、异地扶贫搬迁工程,进一步推进荒漠化治理和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
  (三)继续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作。努力解决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作的遗留问题,加快开发后续产业,积极有序地推进西南地区的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实现生态建设和经济开发的有机结合。
  (四)加大重点流域和区域治理力度。加强合作,对长江、珠江、雅鲁藏布江等重点流域、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湖库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重要保护区等,加大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开展跨省区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治理工程。积极争取建立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跨界污染协调机制和跨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逐步建立跨界环保安全保障和预警机制。
  (五)加强污染防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的步伐。制定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培育和延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环保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链,切实解决西南地区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搞好大宗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开发和引进,鼓励对粉煤灰、磷石膏、硫石膏、煤层气、煤矸石、共伴生矿、尾矿渣、烟气二氧化硫等大宗工业废弃物进行规模化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六)继续大力推进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工程。加快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生态能源建设,推进农村生态家园建设,继续开发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和地热等清洁能源,积极研发和推广节能灶技术及产品,减少对生活用煤及薪柴的消耗,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七)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的投入,实施地质灾害严重隐患区移民搬迁工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救助预警预报体系。
  (八)高度重视长江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随着三峡库区蓄水,抢救淹没线下濒危特有植物和古树名木刻不容缓,要争取国家支持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抢救三峡库区濒危特有植物和古树名木。
  二、进一步推进大西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省际协调和联合监管机制。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联系制度、环境信息通报制度、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制度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协调、联合编制流域、边界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联合加强边界地区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加强联合,相互开放,加强区域间的环保产业的合作。进一步开展生态建设、环境监测、水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研究和科技交流合作。
  (二)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西南地区的生态建设的投入,扩大“长治”重点工程治理县的范围,将“珠治”试点工程转为重点治理工程,提高造林补助标准,并将长江三峡库区作为国家重点湿地区域列入规划并重点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尽快启动三峡库区长防二期工程低产林改造项目,支持广西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尽快出台《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和《湿地保护条例》,加大对西南地区森林公园建设和湿地保护的投入。
  (三)积极争取国家将西南地区的石漠化治理纳入“十一五”规划,争取国家将以贵州、广西、云南、重庆和四川、西藏为重点的西南地区石漠化和沙化与水土流失治理列入“十一五”规划专项工程,安排专项资金并加大科技投入,尽快启动实施。建议国家按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钱粮补助政策来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同时,加大对石漠化地区的以沼气、节柴灶、小水电代燃料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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