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南京的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119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为方向,以建立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为中心,促进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促进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体制。
二、建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机制
1、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市、区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总责。按照层级负责的原则,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负责;政府部门对本级政府负责;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对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府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区、县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明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职责。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及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推进进度和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典型推广工作,组织和指导区县政府、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落实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制度等工作,会同监察、人事、编办等部门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考核,并纳入全市万人评议机关作风综合评价体系。市编办负责行政执法机关涉及执法主体、职权细化、行政执法责任的确认,协助落实评议考核工作。市人事局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的考核工作,研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依法行政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有机衔接的方法。市监察局负责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采取组织处理措施,依法依纪追究政纪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区县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