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餐馆
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暨洁餐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5]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中小餐馆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暨“洁餐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石家庄市中小餐馆卫生
安全专项整治暨洁餐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消费需求的逐步增长,中小餐馆作为饮食行业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在我市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受经营规模、经济条件及经营者素质等因素的限制,部分中小餐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未经卫生许可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率偏低、餐具不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脏乱差和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隐患等问题,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整治中小餐馆卫生安全为重点的“洁餐行动”。为促进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取缔无证照餐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中小餐馆卫生等级评定;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解决餐具消毒设施不完善、制度不落实问题;提高全市中小餐馆整体卫生水平,消除食物中毒隐患,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卫生安全。
二、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卫生部《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编办《
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
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