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抓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形式、重点和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宣传、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编印适合本地情况的宣传提纲和宣传手册,为做好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要根据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选举前,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农村牧区干部群众了解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在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嘎查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在选举后,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当选人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引导嘎查村民特别是党员群众积极支持新当选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要抓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盟市负责培训旗县(市、区)的选举工作人员,旗县(市、区)负责培训苏木乡镇选举工作人员,苏木乡镇负责培训嘎查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其工作人员。结合今冬明春的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培训工作,对苏木乡(镇)党政领导、嘎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以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农牧民群众,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手册、宣传画、黑板报等形式和派宣讲团、出动宣传车等办法进行集中宣传,帮助他们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观念和意识的影响,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
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根据新的形势,从我区实际出发,对实施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并报自治区政府,提交自治区人大审议。各地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大修正后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选举委员会产生、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预选、正式选举、罢免、重新选举等各个程序和要求,依法办事,保证嘎查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落到实处。
全区换届选举工作从2003年2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农区争取在春播前完成,牧区可放在接春羔后开展,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各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要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央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依法制订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盟市的实施方案务于2002年底前报自治区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