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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第五次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健全的组织领导机构,是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根本保证。各地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层层建立强有力的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指导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要分别成立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盟市的领导小组组长由盟市委一名副书记担任,人大、政府(行署)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分管副部长、民政局(处)长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旗县(市、区)领导小组要由旗县(市、区)委书记任组长,旗县委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副组长或成员。苏木乡(镇)领导小组要由苏木乡(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
  各盟市、旗县(市、区)要分别成立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盟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可从组织、宣传、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抽调。旗县(市、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要由旗县(市、区)委一名副书记担任,同时从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司法行政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
  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要分别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旗县(市、区)派到苏木乡(镇)的工作指导组应由旗县级干部带队,在旗县(市、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苏木乡(镇)党委共同做好工作。苏木乡(镇)派到嘎查村的工作指导组应由科级干部带队,在苏木乡(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协调解决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选举工作的情况。
  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工作责任制。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对搞好嘎查村委会换届选举担负重要责任。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苏木乡(镇)党委对嘎查村换届选举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具体工作预案。对那些情况复杂、选举工作难度大的“难点嘎查村”、“重点嘎查村”,要选派得力干部成立专门班子进村入户帮助开展工作;指导嘎查村党支部认真做好直接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对上届村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为选举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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