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

  (2)资金问题。筹集必要的资金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条件,要广开集资渠道,可以组织市、区两级业务部门投资,可以吸收外资、引进外资、利用外资,集体企业可向个人集资,也可吸引农村乡镇企业以及专业户和外地企业投资,搞联合经营或合资经营。对适应群众需要的集体、个体经济(包括各区商业街,特别是服务行业),经营资金有困难,银行应根据规定,给予优惠贷款。对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精简的人员兴办第三产业,或因污染而搬迁和关停并转的企业办的第三产业,及商业企业发展第三产业,资金有困难的,可由银行贷给部分流动资金。对于各区街和各企、事业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组织待业青年发展第三产业所需资金确有困难的,可由市劳动服务公司从国家专项下达的城镇青年就业补助经费中给予无息借款扶持。
  (3)税收政策要给予扶植。凡新办的集体企业,安置待业青年占职工总数60%以上的,免征工商所得税三年;新办的城镇其他集体企业(包括农民进城新办的集体企业),开办初期纳税确有困难的,从经营有收入的月份起,免征工商所得税一年;对为群众生活服务的饮食、服务集体企业,减征所得税40%。凡新办从事劳务、修理、服务的集体企业,免征营业税一年;安置待业青年占职工总数60%以上的,免征营业税二年;对为便利居民生活而新办的饮食、托幼、租赁、修理、修配、拆洗、家务服务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劳务收入,暂免征营业税;街道劳动服务公司介绍劳动服务收取的管理费,暂免征营业税。
  凡待业青年从事个体商业、饮食、修配等服务性业务的,免征工商所得税一年。
  上述减免税规定,减免税期满后,经营上仍有困难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后仍可给予减免税照顾。
  外省市的集体企业来我市开办第三产业,其营业税可按我市集体企业交纳的办法办理;集体企业所得税在三年之内可回原地交纳。
  对国营副食零售、饮食、服务行业,要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照顾,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4)把价格放开搞活。对浴池、理发、洗染、服装加工、照像、修配服务行业,在改造设备、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把价格逐步调整合理。对为便利居民生活开办的托幼、保洁、拆洗、风味小吃的国营集体和个体经济,其收费标准允许随行就市,实行市场调节。其他兴办的集体企业,参照国营企业的价格水平、作价办法,自行作价,可以实行按质论价,分等划价,优质优价,劣质劣价。价格管理具体做法,由市物价局提出方案。
  (5)广开进货渠道,提供货源物资方便。国营、集体、个体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既允许从本市批发部门、工厂企业进货,也允许到农村和外地自行采购商品。国营商业、粮食、供销、物资等部门,对个体和进城经商的农民,在货源、物资供应上要给予支持,提供方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