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1日 实施日期:2007年11月21日)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发票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征[2002]19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
为保证我局制定的发票改革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自2002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保证发票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监控税源的预期目的,现就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项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是我局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为便于协调、统筹领导此项工作的开展,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票证中心、计会处、检查处、法制处、征管处组成发票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落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票改革领导小组由王纪平局长任组长,杨晓超、杨春萍、杨志强、解煜、周茵、郝硕博、徐志宏、金兴、王勇生副局长任副组长,王京华、杨玉杰、于燕平、任依娜、邢军、杨涛任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管处,由征管处牵头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组织工作。
二、进度安排
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此次改革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8月份起,在朝阳、丰台、石景山、顺义、怀柔、平谷、房山、开发区、西客站和燕山试点;第二阶段,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自10月份起在其它区、县全面实施,力争在12月底前推广完
三、技术支持
此次发票改革是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的,因此各项技术支持工作能否按期完成,决定着改革工作能否按期实施。
(一)发票计划(防伪)管理软件:
此软件需于5月底以前开发完成。
(二)“有奖”发票布奖管理软件:
此软件需于6月15日以前开发完成。
(三)“有奖”发票兑奖管理软件:
此软件需于6月底以前开发完成。
(四)发票语音电话查询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