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建设委员会、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甘肃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省建设委员会、省经济
体制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甘肃省已购公有住房
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房改组发[2000]07号)


各地、州、市房改领导小组、建委(建设处、房管局)、体改委、财政局、地税局、土地局、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甘各单位:
  为了规范本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扩大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房的流通,满足城市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我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1998]72号)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69号)等有关规定,在总结我省开放房改房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已经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开放房改房交易市场的县(市、区),应在今年年底前过渡到本暂行办法。各地级市、地州所在市(县)开放房改房交易市场,须经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其它县开放房改房交易市场,须经所在地区(州、市)房改领导小组批准。

                       甘肃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甘肃省建设委员会
                       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土地管理局
                       甘肃省物价局
                       二000年四月三十日

甘肃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

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扩大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满足城市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1998]72号)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6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