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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对参加襄渝铁路建设的学生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劳动厅关于对参加
襄渝铁路建设的学生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陕劳险发[1983]084号)


各地、市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关于对1970年至1971年从西安等地的69、70级初中毕业学生中动员参加襄渝铁路建设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们的连续工龄从参加襄渝铁路建设正式报到之日起,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涉及本人有关待遇方面的问题一律不能追补。并请转知所属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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