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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特区农村规划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特区农村规划工作的通知


宝安县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深圳特区举办以来,特区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民迫切要求改善生活和居住条件。市政府早在一九八二年就农村建房用地问题制定了暂行规定。但由于农村规划工作跟不上,不少农民建房大大超过了规定标准。有的不按城市总体规划违章滥建,有的多建住房和厂房高价出租等等,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规,妨碍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如不及时制止,势必造成严重恶果。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特区农村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步骤
  (一)指导思想。搞好特区农村规划,是为了适应特区经济的发展,把特区农村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步骤,分三步进行:
  (1)加强领导,组织力量,根据现有农村建设现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控制线。今后农民建房要控制在划定范围内,严禁农民无限制地建房。制定控制线工作要求在今年十月一日前完成。
  (2)根据我市农村建设的政策,及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划定控制线后,通过调查研究,拟定出每个农村各项建设的用地方案,呈交市用地审批例会通过,力争在今年底完成。
  (3)组织力量做好农村的详细建设规划,明年七月一日前完成。
  二、当前应立即采取的措施
  (一)为防止在农村规划期间,多占用地,多建住房,各管理区农村建设审批工作一律暂停。
  (二)对未经市规划局划定用地红线的农村,正在兴建的集体建房或私房各管理区要重新审核,对未经批准的违章建筑,或违反有关规定,超建或改变房屋性质的,一律要停止施工,违者将严肃处理。
  (三)由市基建办对农村建筑队伍进行整顿和清理。凡在制订农村规划期间,仍搞违章施工的将严加处罚。
  (四)各管理区要迅速对所管辖的农村建设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清理,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划定控制线。
  三、组织领导
  农村规划工作在市委和市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市规划局安排专人组成农村规划小组,并向有关设计院抽调人员,加强力量,具体组织指导农村规划工作。各管理区应指定一名副区长负责相应地成立农村规划领导机构,各有关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亦成立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农村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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