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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法规中心改名为市政法制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法规中心改名为市政法制工作办公室的通知
(1987年6月16日)


  为贯彻全国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本市法制建设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政府法规中心改为市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属市政府办公厅管理,其任务是负责本市政府系统的法制行政工作,对政府各部门制定规章、起草法规和监督检查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等法制工作,进行通盘计划、综合研究、组织协调、具体指导。原法规中心主任、副主任,相应改称法制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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