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控制本市人口机械增长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1987年1月7日)
国务院已批复原则同意《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下简称《方案》),按《方案》要求,到二000年,全市人口规模控制在一千三百万人左右,中心城人口控制在每平方公里二万人左右。自一九八一年以来,本市人口机械变动进入了持续增长的阶段。到一九八五年底,全市人口已达一千二百十六万七千人,其中市区为六百九十八万三千人。据预测:“七五”期间,全市人口机械变动将出现新的增长高峰,如不采取措施,本市人口规模将难以控制在《方案》中提出的要求指标之内。为此,提出如下试行规定:
一、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指导思想
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本市人口必将有一定数量的机械增长。根据上海城市人口的实际情况,人口的迁移必须做到既有利于上海经济、科技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搞活服务,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又要防止本市人口的盲目膨胀。要贯彻宽严有别、有进有出、突出重点、分层控制的原则,凡本市紧缺的各类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迁入应该从宽,对一般人员的迁入应该从严;对迁入卫星城和郊县城镇的从宽,迁入中心城(二百六十一平方公里,下同)的从严,尤其是人口稠密的老市区更应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市外各类人员(包括地方离休退休干部、军队干部复员转业、随军家属等)迁入上海,特别是迁入市区的标准,凡不符合标准的,不准入户。
二、建立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联席会议制度
目前,有权审批人口迁入上海的机构多达十六个部门,审批权限过于分散,掌握标准宽严不一,缺乏综合控制和平衡协调。为改变这种不利于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状况,决定今后集中由市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局、民政局、高教局等五个单位审批,并在市政府领导下,由一位副市长主持,市规划委和市公安局负责人协助主持,建立有市规划委、市计委、市编委、市人事局、劳动局、公安局、民政局、高教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日常工作挂靠在市公安局。它的任务主要是:统筹规划全市人口机械增长的指标和布局安排,并分解到各部门;研究人口迁移中的有关政策;协调各部门在审批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各部门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
三、将人口机械增长控制指标纳入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