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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大、中、小学校办工厂征税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大、中、小学校办工厂征税问题的通知
(黑税四[1987]259号 1987年10月8日)
对于大、中、小学校办工厂的车船使用税应按规定征税。个别缴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报经批准,给予定期或不定期的减免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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