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对象,包括“两劳一少”放回人员和新疆返津人员中有现实违法犯罪活动的;对现实不满滋扰社会或聚众闹事的;个体摊贩中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的;流动、暂住人口中吃天津、扰天津的;新的一茬违法犯罪青少年等。
三、整治措施
根据确定的重点,要按系统、按地区对每个行业、单位和场所逐一进行检查、清理,认真整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问题。主要措施是:
(一)挖团伙。要广泛结合清理检查发动群众,通过基础调研、侦察破案和户口管理等多条渠道,发现和挖掘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并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深挖流氓、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团伙;倒卖票证、制造伪劣商品、制造贩卖非法出版物的违法团伙;流窜犯及其团伙。要注意搞清这些团伙窝赃、窝住的据点,端掉他们活动的黑窝子。对团伙中的骨干分子,要选择典型,大张旗鼓地公开处理,震慑犯罪分子。
(二)扫三害。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继续严厉查禁取缔赌博活动、买淫嫖娼活动和制造、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的活动,扫除污染社会风气的公害。要大力宣传查禁社会丑恶现象的意义,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同丑恶现象作斗争。对引诱妇女卖淫的老鸨、皮条客,制作、传播、贩卖淫秽物品的首要分子,以及赌头、赌棍和聚赌抽头的局家,要坚决打击处理。对查获的嫖娼分子、赌博人员,要依法从严处罚。对丧失国格、人格、出卖色相的卖淫妇女,要集中收容教育。
(三)抓整顿。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对那些几经整顿仍不见明显好转的市场、影剧院、舞厅、音乐茶座等场所,犯罪分子经常落脚藏身并作为活动据点的旅店、饭店和私房出租户,以及内部管理混乱、治安灾害隐患漏洞较多的工厂、企业,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整顿,并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整顿一个、巩固一个。对各类非法交易市场和非法收购废旧金属、非法兑换外汇券、从事地下印刷和出售非法印刷品的厂、点,要一律取缔,使其站不住脚,形不成气候。
(四)严管理。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加强各项管理工作。
对重点对象要切实管住。特别是对那些有现实危害的重点人,要由所在单位、街道、乡镇负责,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加强控制和帮教;对外地来津商贩、包工队及其他从事劳务的人员,要严格暂住人口登记制度;对个体摊贩,要狠抓遵纪守法教育,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他们的合法经营。
对治安秩序敏感地区和特种行业要切实管严。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条例,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措施,采取专群结合、公结合的方法,严密进行控制。对重点单位要切实管好。要积极组织开展“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隐患。公安机关要依照《天津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安全管理处罚暂行办法》,加强管理监督,堵塞各种漏洞,把各种事故及违法犯罪活动控制住。
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要统一行动,集中进行治理。五月下旬,全市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暂住人口、打击流窜犯罪的统一行动;六月底、七月初,针对流氓、强奸、社会丑恶现象可能抬头的情况,适时开展一次“打流、扫三害”的统一行动;九月份,以保卫国庆节安全为中心,全市普遍开展“五防”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