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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宁波栎社机场净空的通知


  附二、

机场导航台、定向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干扰源名称                      离开导航台距离(米) 离开定向台距离(米)
  广播电台5千瓦                    2,000       3,000
      10千瓦                    5,000
      50千瓦                    5,000以上     10,000
      100千瓦                   15,000以上
  架空高压输电线 35千伏以上              300         500
          60-110千伏              700
          220-330千伏              1,000       700
          330千伏以上             1,500
  发电厂,有电焊和高频设备的工厂、矿山、企事业单位   2,000       2,000
  电气化铁路 改建                   500以上       600以上
        新建                   700以上       10,000以上
  金属结构建筑物、铁塔                 500         500
  架空电话线、广播线、低压电力线、公路、铁路      150         300
  电力排灌站                      200         300

  备注 1、广播电台(包括干扰台)除应与导航台保持一定距离外,还应与飞机下滑线保持适当的垂直距离。广播设备如达不到<无线电管理规则>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对航空导航和定向造成干扰时,广播部门应采取措施消除干扰。
  2、既设的产生干扰的设备在满足表内距离要求有困难时,如对导航设备未产生明显不良音响,可继续使用;新建和改建电气化铁路、架高压输电线等干扰源按规定距离避让机场通讯导航设施有困难时,经无线电管理部门协调,组织技术测试协商解决。
  3、在航向(下滑)信标台、全向信标台、侧向侧距台、着陆雷达站周围新件、兴建各项工程时应根据设备对阵地环境的不同要求与机场(台站)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4、凡在机场周围设置产生电磁辐射设施时,事先应与机场主管部门联系,并向有关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机场内其他无线电设备的抗干扰保护,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在导航台周围50米内不得修建高于10米的建筑物。在定向台周围100米内不得修建高于5米的建筑物,在定向太周围300米内不得修建高于10米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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