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科技兴林
十、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林业科研部门要围绕林业建设重点确立课题,组织攻关,增加科技成果储备。要重视林业建设中的技术投入,依靠科技兴林。重点工程建设必须采用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同时保证资金和物资的配套,扶持科技推广和技术进步。
十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技术推广工作。山区县、果品集中产区和国家及省重点工程项目所在的乡(镇)要建立林业技术推广站,其他地方可以根据需要以片建站。所需人员主要从林业系统内部调剂解决;调剂解决有困难的,可以招聘有技术专长的农民技术骨干,要充分发挥农村林业技术队伍的作用,形成专业人员和群众相结合的林果技术推广网络。在普及常规技术的同时,推广生产急需的科技成果。各级林业部门要从现有科研成果中筛选一批良种和速生丰产科技成果加以推广应用。
十二、要千方百计增加林业智力投资,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人才。省属林业院校要面向基层,逐步扩大定向招生名额。地、市所属的农业学校,可根据需要增设林果专业班。林业重点县和集中果产区要办好林业中学。各县农业中学要开设林果专业课。要大力抓好农民特别是在乡高、初中毕业生的林果技术培训,壮大农村技术队伍。林业系统也要加强行业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十三、鼓励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各地要积极倡导和组织技政、技物相结合的集团承包,为林业建设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
要充分调动林业科技人员和农民技术员的积极性。各地要认真落实党和政府对长期工作在山区、坝上的林业技术人员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从政治上、经济上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对具有一定林果技术水平的农民技术员,要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搞好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定。各地要逐年从新增劳动计划内拿出一定指标用于长期工作在乡(镇)林业工作站的林业协助员的转工。
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对林业的投入
十四、建立有偿劳动积累制度,增加对林业的劳务投入。用于造林绿化的有偿劳动积累工,山区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少于十五个;丘陵半山区不少于十个;平原地区不少于五个。不出工的,可用车、技抵工或按当地工值纳款抵工。有偿劳动积累工要建帐立卡,有收益要及时兑现;也可以实行以劳作股,按股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