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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九一年改善城市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九一年改善
城市人民生活十项工作的决定
(1991年3月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九九一年是“八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进一步推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在国家经济仍暂时困难和市财政状况较紧的情况下,根据市委确定的“渡过难关,巩固大好局面;做好工作,争取更大发展”的精神,要继续把解决群众生活中急迫问题摆到重要位置,尽心竭力为人民办实事。为此,决定做好以下十项改善城市人民生活的工作。
  一、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新建和翻修住宅200万平方米,其中平房改造60万平方米,翻修住宅40万平方米。维修危陋房屋40万平方米。
  基本解决人均居住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多种途径发展住宅集中供热50万平方米。年内实现换房3万户。
  二、繁荣商业交易市场。建设南开个体商场、天津风味食廊、和平滨江商厦、河北大天津食品商场、塘沽百货商场、河东十一经路综合商场、红桥大胡同百货批发交易商厦等一批大中型商业设施。装修改造一批中小型商业网点。建成北郊蔬菜批发市场一期工程。建设和开辟一批各类批发交易市场和集贸市场。增建一批粮食储备库。继续抓好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确保蔬菜、肉类、禽蛋、奶品和水产品货源充裕,方便购买。
  积极发展净菜和猪肉分割小包装上市。加强市场物价管理,做好各种收费的清理整顿工作,从严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欺行霸市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发展交通能源建设。建成京津塘高速公路郑楼到宜兴埠27公里的路段,年内实现试通车。建成津港公路30.35公里一期工程。建设周芦铁路线。改建海河刘庄桥。完成解放桥广场地下服务设施及地面道路工程。修建里巷道路10万平方米。市内新增电话2万户。增加公交车辆120辆。续建大港电厂二期第二台32万千瓦机组和军粮城电厂四期扩建工程。完成第一煤气厂大修改造工程。扩建第二煤气厂。加强民用气的生产和管理,加强煤气管道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在确保安全稳定供气基础上,新增5万煤气用户。
  四、增强供水排水能力。继续改善和提高全市蓄水、供水、排水、防洪抗洪功能。加强永定河泛区防洪建设。续建新开河水厂二期工程。改造市区供水低压片300处。改造河东区大桥道一带排水设施,解决当地居民雨季淹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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