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津市及区、县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暂行条例(1981年3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3.
天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暂行办法(1981年4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4.天津市城市建设拆除城镇私有房屋补偿办法(1981年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5.
天津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1981年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6.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1982年4月3日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7.
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议案程序的暂行规定(1984年4月2日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8.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修改《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中有关审批临时占用、掘动道路条文的决议(1984年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9.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若干规定(1985年1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10.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议案程序的暂行规定》个别条文的决定(1987年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11.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中有关临时占用、掘动道路条文的决议(1987年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二)由于调整对象变化或者情况变化而不再适用或者已停止施行的3件
1.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尽快解决震灾居民住房今年内拆除临建棚的决议(198l年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2.天津市安置震灾无房居民住房及拆除临建棚实施办法(1981年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顾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顾问的决议(1983年9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三)对某一特定问题作出的决议、决定已经过时的15件
1.天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1980年6月29日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2.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刑事案件办理期限的决定(1980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