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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规定

  (五)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贷款享受企业同等待遇,允许以自有资产抵押;联办企业和技术入股所创效益,实行先分后税。高等院校、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科研机构创办的技术经济实体,享受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的政策,减免的税金用于科技发展基金,出口创汇3年全额留成,自主使用;可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的科技发展基金和2%的流动资金补充费。对公益型科研机构“八五”期间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允许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开发企业繁殖、销售种子和苗木,有关部门优先发放许可证、合格证、检疫证和营业执照。
  (六)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民办科技机构。放宽审批条件,降低注册资金数额。个人集资联合创办民办科技机构,自愿实行国家对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登记为集体所有制性质。民办科技机构可以不要挂靠单位或主管部门。
  (七)各级科委是民办科技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工商、税务、劳动、人事、司法、金融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民办科技的发展。民办科技机构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由当地科委机关党组织领导;在农村的民办科技机构的党组织,由当地党组织领导。民办科技机构在科研立项、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申请贷款、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技术出口等方面,与独立科研机构同等对待。集体性质的民办科技机构的中试产品,执行独立科研机构的税收政策。民办科技机构创办的技术经济实体,在城镇的享受城镇集体企业优惠政策。在农村的享受乡镇企业优惠政策。民办科技机构所需大中专毕业生,可通过人才交流中心自主招聘,也可由各级科委归口向分配部门申
报,实行双向选择。
  (八)鼓励民办科技机构向大型、高新技术型和外向型发展。重点扶植一批民办科技大户。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经省科委批准,授予“河北省民办科技明星企业”和“河北省民办科技实业家”称号。
  二、加速成果转化,推进企业和农村科技进步
  (九)建立完善企业科技进步考核指标。由省政府生产办公室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科委、体改委、计经委,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选择适宜内容进行量化,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国营大中型企业、预算内企业和骨干乡镇企业要在1993年内将科技进步考核指标列入企业承包责任制或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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