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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企业实行全员劳动
合同制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深府[1994]25号 1994年2月4日)


  市劳动局《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七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劳动局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1993年12月10日  
  为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深府[1993]238号),现就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企业正副职行政领导签署目标责任书问题
  总的原则是“谁任命,与谁签”。已经分类定级的企业,按《深圳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发[1993]22号)附件四的规定签署目标责任书,即:一、二类企业正职行政领导人,由市委、市政府授权市投资管理公司与其签署目标责任书;三类企业正职行政领导人,由市投资管理公司直接与其签署目标责任书;企业的副总经理和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行政副职领导人,与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签署目标责任书。尚未分类定级的企业正副职行政领导,按人事管理权限,与上级任免部门签署目标责任书。
  各区企业参照上述原则和办法处理。
  二、关于街道办事处派往属下个企业的工作人员,签署目标责任书或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街道办事处派往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其工资行政关系在办事处的,属办事处任命为企业经理、副经理的,应与街道办事处签署目标责任书;属一般工作人员的,应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三、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干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问题
  深府[1993]238号文规定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的范围为各类企业的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部分,对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干部是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本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商定。
  四、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员工的退休年龄标准及退休审批问题在国家没有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我市企业员工退休年龄标准按国务院和广东省现行规定的有关条件执行:即原干部身份的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应办理退休。如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20年,本人要求退休的,经组织批准可提前5年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从严掌握。原工人身份的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办理退休。国家规定可提前退休的工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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