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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乡镇企业“八五台阶工程”的意见

  (五)引导企业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要鼓励企业采取银行贷款、群众集资、企业自筹、吸纳股金、吸引外资等多种办法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要调整投资结构,在固定资产投向上,正确处理好速度和效益、外延与内涵的关系,向效益好的项目、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和开发出口创汇、高新技术项目倾斜。要认真抓好在建项目的投产和达产,资金上应给予充分保证。要创造条件建立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也应建立本地区的乡镇企业发展基金。
  (六)大力推进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下力量抓好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乡镇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新产品的开发,狠抓星火计划的落实,扶持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星火新产品,建成一批规模较大的星火示范企业,建成一个星火技术密集区,培养一批具有创业精神的星火企业家。加强乡镇企业科研与产品开发队伍的建设,兴办一批科研生产联合体,大力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
  (七)强化企业管理。在骨干企业中积极推行具有乡镇企业特色的现代化管理制度,探索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与国际惯例对接的并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乡镇企业管理办法,对乡镇工业要逐步实行行业管理,先行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开。
  (八)搞好乡镇企业布局结构的综合规划。乡镇企业布局要相对集中,并与农村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在城镇建设规划中,要充分考虑乡镇企业的区域位置,合理布局,完善设施;用城镇建设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配套促进乡镇企业的相对集中,用乡镇企业的相对集中带动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九)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区(县)乡(镇)政府都要把实施“八五台阶工程”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在领导精力、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资金投向上予以倾斜。要将各项指标层层分解,逐个落实,并加强检查,定期分析情况,解决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本着少干预、多服务的原则,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十)要注重乡镇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民企业家的教育,不断提高乡镇企业集体决策的整体水平和农民企业家素质。
  四、组织领导为了保证“八五台阶工程”的顺利实施,拟请主管副市长主抓,组织市农委、经委、计委、外经贸委、财政局、税务局、农行、乡镇企业局等有关部门,定期研究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市乡镇企业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区县也要明确相应的负责人和办事部门,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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