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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乡镇企业“八五台阶工程”的意见

  (一)深化乡镇企业改革,搞活企业经营机制。
  1、推进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要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加快推开。在具体做法上,一要注意在骨干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并积极探讨股份公司试点工作;二要坚持增量扩股、存量转让的原则,在集体资产和利益不流失、不受损的情况下,允许个人入大股;三要坚持乡镇企业改革措施的连续性;四要抓好新机制的运行工作。对于已实现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企业,要力争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于个人股筹集的资金可按集资办法对待,其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摊入管理费用。
  2、鼓励发展并规范乡镇企业集团。要打破地域和所有制界限,使名牌产品和具有一定规模的骨干企业在行业性集团和外向型集团上有较大突破;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企业集团的发展,使其成为样板,起到吸引一般企业的作用。在今后两年内,特别要规范好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内部利益关系、领导管理体制等,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把企业集团的发展和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调查研究,引导乡镇企业集团健康发展。
  3、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要按照党的十四大确定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成份长期共存的战略方针,实行多轮驱动,多轨运行,加大经济发展的合力。要积极吸取外省市的先进经验,为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占地、贷款、供水、供电等一视同仁,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规模不限,经营方式不限。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要加大发展力度,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发展较快地区,也要因势利导,加快发展速度。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大胆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管理,教育引导个体和私营企业合法经营,使其健康发展。
  4、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要把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优化乡镇企业经营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行多种责任制,综合配套运用。
  要继续鼓励集体和个人承包企业,建立企业良性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推行公有民营的运行机制。对小型微亏企业采取拍卖、租赁或兼并的方法,推进产权进入市场,使集体资产、银行资金变活,使企业机制变活。
  (二)扩大乡镇企业对外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
  1、以引进外资为重点,加快三资企业发展步伐。要在开放领域上有新的突破,在大力发展工业项目引资的同时,积极开拓一、三产业的引资渠道,全方位吸收利用外资。要在企业的嫁接改造上有新的突破,凡具备条件又有机会嫁接的企业,都要抓住机会进行嫁接;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嫁接。要在利用外资数额上有新的突破,一九九五年全市乡镇企业利用外资八亿美元,全市乡镇出口企业要达到二千家。
  要下力量提高外方资金到位率和三资企业开工率。要在吸引外资的软硬环境上下功夫,各区县要结合小城镇的建设,集中力量努力建成适合外商投资兴业的环境。对已建成和开工的三资企业,要创造满足其正常生产和生活必需的条件。同时,要加强立法、服务等软环境建设。在扩大对外开放工作中,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市乡镇企业局和区县乡镇企业经委(局)可分别派员参与市、区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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