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对江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征免营业税问题的复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6月4日 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宣布失效

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对江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征免营业税问题的复函
(赣税函发[1994]14号 1994年7月16日)


省科协:
  你会赣科协字[1994]039号文收悉。鉴于江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属社会公益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对其从事技术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可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0号)的规定免征营业税。特此函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