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和法律教育。各级政府应深入、持久地组织各宣传、新闻单位及税务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
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活动,教育公民知法、守法、护法,增强依法纳税观念。各税务征收机关应组织人员深入扣缴户、纳税人开展具体的税收辅导;要组织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发挥社会力量举报偷漏税案件,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税务机关应按财政部(78)财税字130号规定,及时兑现本案所补税款10%以内或本案罚金收入30%以内的奖励,并予以保密。
三、严格计划考核,明确职责分工。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计划3.56亿元要确保完成,力争多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务必抓紧会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将任务分解下达,严格实行单项考核制度,保证全年任务的完成。
四、认真落实代扣代缴工作,完善申报纳税制度。
1.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关键在于源头扣缴。拟于今年10月,在全省范围内,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系统对扣缴义务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逐户办理“代扣代缴义务人登记表”。
2.所有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及个人都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并按税法规定在次月7日内将税款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对不如期申报或申报不实等,严格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三十几、四十条有关规定处罚。
3.各地应开展纳税人自行申报试点和纳税人储税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应推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并逐步完善个人收入征管机制。
五、强化个人收入大户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的征管。
1.针对个人隐性收入透明度低,个体户、承包租赁户普遍帐证不全,收入不实的情况,为了堵塞漏洞,加强管征,各级税务机关应适时对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全面开展定额定率调整。为了执行政策的统一性,平衡税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由地税、国税两局核定后,由国家税务系统统一征收入库。
2.为了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征,堵塞转移收入偷漏税和抑制收人情税问题,对无法查实征收的部分高收入者、个体户试行下限“双控”核定办法,即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区别行业、规模制定本区域内纳税人最低销售额和最低税款(或带证率),各县(市)地方税务机关在不得低于地区规定的最低限以上,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分别核定,征收机关据此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