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暂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和实施检查的指导性,坚持实施中安全工作有分部工程的阶段性小结讲评,并根据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补充应增加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九条 所有施工现场都必须执行JGJ46-88用电规范,凡有五台电动设备和用电容量达50千瓦的建设工程施工,都必须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专题设计及配线架设布置指导图,实现三相五线供电和推广使用三相五蕊橡套电缆配置现场用电线路,做到用电交付使用有签证,用电设备有达要求的接地(零)、一机一闸一防漏电开关保护和三级铁皮或其他高强阻燃材料电箱,同时保证线路材质、接头、架设高度等符合要求。
  第三十条 对高压输变电系统有实施经批准的严密的专题防(保)护方案。
  第三十一条 超过45 米(含45 米)净高的现浇砼支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专题搭设方案,并严格落实搭设后交付使用时的技术安全验收签证;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高达10米及其以上的脚手架和所有托架、爬架、减荷措施等有技术安全方案和分部位、分段的交付使用验收签证。
  第三十二条 塔吊、井字架和其他吊装设备的搭设、拆卸,有严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交付使用有安全技术验收签证。
  第三十三条 井字架口层间作业平台、附墙电梯层间进出口通道、安全掩棚的搭设材料、质量、规格有明确要求和使用记录,交付使用有安全验收签证。
  第三十四条 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临边、天面、悬挑、悬崖、陡坡、人工挖孔桩等危险部位和立体交叉、潮湿场所的施工,必须有稳妥的隔离、使用安全电压防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建(构)筑物拆除、改造、加层的作业,有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并严格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第三十六条 人工挖孔桩作业和深基础、深坑、基础大开挖、多层地下室开挖施工的安全,以及对周围边坡、道路和建(构)筑的安全保护等,必须制定和实施经批准的严密的技术安全方案,并认真落实实施过程中的监护措施。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