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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城市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市城管办
  责任人:王发祥
  责任单位:市城管办、各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建设局
  时间要求:今年6月前修改完善城市绿化规划,制定深圳市园林管理条例,完善城区已建成道路两旁的绿化。今年底之前完成已建成的住宅区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抓好6个垂直绿化试点单位和深南大道、北环路及荔枝公园自动喷淋绿地的试点,抓好大沙河绿化带及凤凰山、马峦山郊野公园,七娘山风景区的申报规划工作,加速梧桐山风景区和莲花山公园的建设,恢复改变规划功能的城市绿地。1996年6月前完善福田800米绿化带,初步建好大沙河绿化带,改造提高现有的绿化带。1996年底完成新建道路绿化,笔架山公园初具规模,争取对外开放。
  (六)防火抗灾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网络,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健全消防管理法规,加强楼宇防火安全设施管理,维护楼宇安全,从根本上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1.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人:何景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局、建设局、工商局、城管办、住宅局、环保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务局、运输局、武警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6月底前进一步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市、区、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网络和各企业、各单位的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督,对全市楼宇防火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楼宇责令业主单位进行整改。今年12月底前完善有关消防法规,再次组织检查整顿阻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在建工程、仓库区、工业区和娱乐场所等,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明年在企业全面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事易燃易爆特殊工程的人员全部进行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其执业资格。
  2.防灾抗灾
  牵头单位:各区政府
  责任人:各区区长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公安局、水务局、建设局、地质局、规划国土局、城管办、武警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6月底前进一步健全防灾抗灾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措施。今年12月底前再次组织清理整顿建筑市场,严格禁止违章建筑,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和竣工没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危房、中小学校、改变功能的娱乐场所等,防止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争取把水灾、火灾等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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