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源保护
理顺水源保护的关系,明确水源保护职责。加大水源保护执法力度,控制水源区开发建设,落实水源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合理解决水源区乡村经济出路。通过综合治理,基本控制水源污染的发展,稳定水源水质,并争取有所改善。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杨荣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水务局、城管办、规划国土局、公安局、东深供水局、武警指挥部
时间要求:今年一季度由牵头单位会同有关单位提出一套为期两年的综合治理方案,并按职责分别组织实施。今年6月完成深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养猪场、采石场、违章窝棚及垃圾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水源保护区的重新划定工作,确定西丽水库白芒、麻勘、大勘三村经济发展出路及深圳水库大望村、沙湾地区易地发展计划,并开始组织实施,控制水源区开发建设,完成木棉湾开发区的土地分配工作,李朗河改道工程的可行性方案论证,沙湾排污工程投入使用。今年12月完成大望村、沙湾地区易地发展计划前期准备工作,东深流域一级水源保护区竖立界碑,水源保护区配备足够的垃圾中转运输设备,平湖镇、观澜镇污水处理厂开始动工建设,石岩镇排污工程、九围村排污工程基本建成投入使用。1996年6月完成易地发展计划的1/3。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1/3。1996年完成易地发展计划一半以上,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工程量60%以上,所有水源一级保护区竖立界碑。
3.城市水污染治理及控制
特区城区下水管网清理、改造;东门等二个市场排污排洪工程建设;加快罗芳污水处理厂和滨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加快排海工程的主体工程及沿途支管配套建设;布吉氧化塘投入使用;宝安中心城区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争取两年后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50%。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人:宋枝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国土局、城管办、工商局、罗湖区、宝安区、龙岗区政府、布吉镇政府。
时间要求:罗芳污水处理厂今年3月完成征地拆迁,并开始动工建设,今年6月完成三通一平;完成滨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建设,完成深南大道排水渠及污水排海干渠清疏及东门市场周围环境综合整治。今年12月滨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的一级处理设施开始投入使用,污水排海工程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及南油、科技工业园、南头第五工业区、华侨城等支管配套工程的建设,将支管接入排海管道,布吉氧化塘投入使用,宝安城市区计划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完成规划设计,南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南山中水处理厂完成工程的1/3,完成南山批发市场的配套工程,完成市区12条排水管道的改造、补建,完成水质净化厂、排水泵站设备检修。1996年6月南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南山中水处理厂再各完成工程的1/3,对市区大型排水干渠全面清疏。1996年底污水排海工程、南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南山中水处理厂基本建成投入使用,完成皇岗1+、2+、3+渠改造,完成水质净化厂、排水泵设备检修,宝安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总工程量的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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