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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央和各省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来我市公务活动的接待办法

  1、地、市级领导率团和地市级正职来深公干,由市接待刃、会同各省、市、地驻深办事机构制订接待计划并组织实施。特殊情况需要本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出席会议介绍情况的,事先商请市有关办公厅(室)协调安排。
  地市级副职以下客人,一般由各省、市、地驻深机构接待。如有需要,由市接待办提供食宿方便。
  2、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的司、局级领导、各省厅、局级领导来深公干,由我市对口部门或其驻深机构负责接待,市接待办提供食宿方便。
  3、县级(含县级市、市辖区)以下来深客人,一般由各区或各省、市、地、驻深机构接待。
  自行安排食宿的客人,食宿以外其它涉及我市的接待工作,按上述分工办理。
  三、接待标
  (一)住房标准
  五级以上客人,由市接待办安排住本系统宾馆、酒店,不安排住市内豪华、涉外宾馆、酒店。
  省、部级干部一般可安排住套间或大单间,地、厅、司、局级干部住 单间,其他人员两人住一间。五级以上客人住市迎宾馆的,住房按市财政局核准的优惠价格收费。住新园大酒店或银湖旅游中心的,收费略高于市迎宾馆。
  (二)伙食标准
  1、工作餐
  五级以上客人安排工作餐,标准如下:
  一、二级客人每人每天120元,三、四级客人80元,五级客人60元,一律收取本人基本伙食费15元,超过部分由市接待办从接待经费中补贴。
  2、陪餐
  因工作需要,市五套班子领导同志、正副秘书长出面陪餐,由市接待办负责安排。
  陪餐只在市接待办系统宾馆、酒店安排。按市财政局规定,陪餐标准分为每人每餐180元、150元、120元三等。一批客人一般只陪餐一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不上鲍鱼、鱼翅、燕窝等名贵菜肴和洋酒。客人人数较多时,陪餐可采用酒会、招待会、自助餐、早茶等形式。陪餐时间一般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
  (三)用车收费标准
  1、四级以上接待客人,用车由市接待办安排,不收费用。
  2、省、地、市级领导率团来深的,公务用车由市接待办安排,不收费用。其它用车原则上由其驻深办事机构负责。如租用接待办车辆,按对外租车价六折收费。
  3、其他(含五级接待客人)用车一般由其驻深办事机构或由对口接待单位负责安排。
  我市各单位邀请中央和外省、市领导同志来深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接待费用由邀请单位负责,市接待办提供食宿等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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