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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制止和纠正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检查工作从6月15日至8月31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5日—7月15日)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主要工作是:
  1、市政府召开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召开会议学习市制止和纠正乱收费工作精神;
  2、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制止和纠正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企业、个体户、群众座谈会,和广泛发放《乱收费情况调查表》等形式,调查、掌握各种乱收费情况;
  3、以区、市政府主管部门为单位,层层组织开展对本区、本系统的乱收费情况的自查自纠,并于7月10日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的书面情况;
  4、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全市的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第二阶段(7月16日—8月10日)为重点检查阶段。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全面听取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区、镇(办事处)和部门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内容和重点,检查乱收费情况,依法处理乱收费问题。
  第三阶段(8月11日—8月31日)为整改建制阶段。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种乱收费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原因、查找管理漏洞,系统地提出整改建制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这次制止和纠正乱收费工作实行区政府和市政府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区政府负责本区范围的工作,市政府各部门中,实行“条条”管理体制的,市主管部门负责全系统范围的工作,实行“块块”管理体制的,市主管部门除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外,要积极指导下级部门的工作。所有收费部门和单位都要认真搞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止和纠正乱收费是党和政府取信于民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市委、市政府近期要抓好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贯彻落实党代会、人代会精神的重要部署。各单位领导对制止和纠正乱收费的必要性、迫切性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做好制止和纠正乱收费的工作是衡量各级领导的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
  2、要全面、彻底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效果。自查自纠是保证制止和纠正乱收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负责,安排足够的力量,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法,对本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如实上报自查情况。自查中发现乱收费问题要登报公开纠正。凡在自查自报中未上报的收费,视同收费单位自行取消,若清查后再收,以乱收费论处。对不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走过场和瞒报真实收费情况的,一经查出,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其乱收费问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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