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

  (十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尽快上规模。要深入研究国外高新技术大公司的成长经验,根据深圳的实际,选择一批有一定自主开发能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广阔市场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扶持,通过帮助理顺机制,产权重组、横向联合、强化投入、改善管理等多种形式和措施,帮助企业实现规模经营,力争在2000年以前形成10个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继续扶持民办科技企业发展。帮助民办科技企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机制,完善鼓励民办科技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继续实行技术软件评估作价入股政策,强化对民办科技企业的服务,使其成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方面军。
  (十四)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尤其要注意将当代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和生物工程技术运用于家电、轻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现有大宗工业产品的生产及管理过程,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提高自动化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使传统产业的技术档次到2000年达到九十年代中期的国际水平。
  (十五)用高新技术改造农业。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深圳可以没有农村,但不能没有农业。要以高新技术为依托,大力发展高产、高质、高效的“三高”农业。加强生物工程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和开发,带动水产及畜牧业的发展。利用高新技术扶持菜篮子工程,大力推广科学育种、育苗、栽培、养殖,加工、保鲜技术,为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有关部门要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金融部门也应对重大农业科研开发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十六)用高新技术武装第三产业。重点抓好电子信息技术在金融、证券、商贸、旅游、交通、教育、信息等领域的应用,加速城市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步伐,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十七)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高新技术企业创造良好的生产开发环境。颁布《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规定》,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理顺管理体制,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深圳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
  四、完善和发展科技人才市场,引进、培养、用好人才
  (十八)大力发展人才市场,为人才的引进和合理流动创造更好的条件。人才市场应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尽快实现电脑联网,沟通人才与用人单位的信息渠道,增设经理人才市场、高级人才市场、国际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等专业人才市场。要改善“市人才智力市场”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使之成为高效率、高规格区域性中心人才市场和深圳人才引进的主渠道,为各级人才市场起示范和引导作用。要抓紧制定人才市场管理的有关法规,使深圳的人才市场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