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率、预算外费用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废止<河北省建设委员会关于查处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案件备案制度的通知>等17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7月24日 实施日期:2007年7月24日)废止(原因:已被新的规章所代替)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
费率、预算外费用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冀建招[1995]215号)


各市地建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改进和完善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我委制定了《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率、预算外费用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完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适应我省工程建设的需要,结合本省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安装工程费率、预算外费用招标投标是以现行的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单位估价表、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及其他费用定额和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为基础,用费率或预算外费用替代招标标底价和投标报价的招标方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不便或不能采用施工图预算造价招标的工程。
  第四条 费率招标是根据工程类别和投标单位的取费等级以规定的综合取费费率为基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争。费率招标的标底需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综合取费费率并考虑一定的市场竞争因素,综合确定。大中型项目建筑工程标底费率不应超过规定费率的正负5个百分点,安装工程标底费率不应超过规定费率的正负20个百分点,一般项目建设工程标底费率不应超过规定费率的正负3个百分点,安装工程标底率不应超过规定费率的正负12个百分点。但不宜取最低值。
  大中型项目的投标费率的有效范围边界值按下式确定:
  建筑工程:标底费率±5%×(1+标底费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