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转变经济管理职能的自觉性,采取切实的步骤,使政企分开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要清理并且大大减少对企业设立、改组和扩大再生产各环节的审批内容,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
三、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
(一)加快城镇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自治区继续抓好北海市、柳州市和1996年新增加的防城港市的试点,并带动其它城市的改革。北海市要组织好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尽快出台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改革方案,组建好统一的不依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柳州市和防城港市要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尽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养老保险改革中要注意合理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水平、筹资水平和积累率,解决补偿老职工保险费积累不足的问题,搞好新老体制的衔接。在改革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积极推进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要按照国家要求抓好两个城市的试点。失业保障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建立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制度,认真解决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失业救济比重太低的问题。继续进行农村互助保险试点工作。
(二)继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认真妥善地做好已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衔接,给购房职工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工作,1996上半年要全部完成。加大租金调整力度。继续抓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理顺住房资金管理体制,加强住房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加快经济适用住宅建设,把集资建房纳入规范管理轨道,抓好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的住房建设。积极探索公有住房售后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住宅管理维修的社会化。
四、积极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体制改革
(一)加快培育和规范要素市场,全面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进程。结合企业结构的战略性改组,加紧培育比较滞后的金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要进一步发展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办好全区资金融通中心;增加我区股票上市数量,稳妥发展债券融资,拓展证券二级市场;积极发展覆盖城乡的保险市场网络。要加快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真正把劳动用工权交给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建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向选择机制;各中心城市和经济区域要建立辐射城乡的职业介绍中心,促进劳动力和人才合理流动;鼓励农民到小城镇务工经商,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向二、三产业转移。继续推进土地作用制度改革,抓好南宁市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处置办法试点工作,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大力发展技术、信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