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
体改委关于1996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自治区体改委关于1996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自治区体改委关于1996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
1996年我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继续深化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的各项经济体制改革,力争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区经济建设稳步发展。
一、着眼于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抓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集中力量抓好列入国家百家试点企业和自治区确定的31家企业的试点工作。政府各部门和试点企业要通力合作,针对改革中的难点,抓紧制订配套政策措施,第一季度完成试点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批工作,进入实施运作阶段。试点中要明确国有企业投资主体,落实国有资本经营责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现代企业制度的四个基本特征,把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通过多种方式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分流企业富余人员,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和机构,构造结构优化和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
(二)继续抓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和原有股份公司的规范工作。积极引导国有企业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造,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扩大国有资本实际支配的资产规模。根据国家今年的新股上市计划,做好我区股份公司的上市工作。根据
《公司法》及有关政策抓好原有股份公司的规范工作,到1996年底要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