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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稽核检查问题的补充通知[失效]

      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
    上年销售上年销售额-再上一年销售额
  =───────────────────×100%
     额增长率再上一年销售额
  本年销售额增长率大于上年销售额增长率50%为异常;
    本年累计进项税额-上年同期累计进项税额
  (2)─────────────────────×100%>上年进项税额增长率
      上年同期累计进项税额
   上年进项税上年进项税额-再上一年进项税额
  =─────────────────────×100%
     额增长率再上一年进项税额
  本年进项税额增长率大于上年进项税额增长率50%为异常。
  (3)本年进项税额增长率>本年销售额增长率。
  (4)本年销售额增长率>本年应纳税额增长率。
   本年应纳税本年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
  =────────────────────────×100%
        额增长率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
  判别上述项目是否异常的参考数(如少于50%、大于50%、低于5%等),各地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适当调整。
  (三)确定检查重点项目
  1.销项异常
  (1)销售额超出正常经营规模。以销售额大量集中的月份为重点。对开出大额专用发票和连号开出专用发票给少数几个购货单位(尤其是出口企业)作为检查重点项目。
  (2)销售额比上年同期下降。向被检查单位查询原因,与上年各月份销售情况比较,找出下降异常突出的月份作重点,并列出检查重点项目,如:
  ①大额销售发票,开出小额销售额,有可能大头小尾,阴阳票;
  ②红字销售发票,手续不齐全,擅自冲销销售额;
  ③已开发票存根联是否有未及时申报纳税。
  2.进项异常
  (1)购进额与正常经营规模不相称,以购进额大量集中或者与上年相比变化异常突出的月份为重点,并列出检查重点项目,如:
  ①大额进项发票;
  ②毛利率偏低的购进货物;
  ③流向异常的货物,如从非产区向产区流动的货物。
  (2)适用10%扣税率的进项异常,以农产品、废旧物资、运费的进项税额大量集中或者与上年相比变化异常突出的月份为重点,将自开的大额农产品收购凭证,废旧物资收购凭证作为检查的重点项目。
  3.应纳税金异常
  (1)如果销售额与上年相比持平或者增加,应以进项异常为检查重点项目;如果销售额与上年相比减少,应以销项异常为主,进项异常为辅来确定检查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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