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4月24日 实施日期:2009年4月24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稽核检查问题的补充通知
(粤国税发[1995]368号 1995年11月5日)
各市、县、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省局粤国税发[1995]144号文印发的《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下发后,各地在执行中反映该办法偏重于检查项目和业务流程,过于细致,工作量较大,目前稽核人员人手不足,难以适应。为了有效地组织实施增值税稽核检查,提高检查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在我省现行人工稽核检查办法的基础上,再补充有关实施增值税稽核检查的技术方法,供各地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参照执行。
一、简单符合性测试和评价(时间约需20-30分钟)。
(一)目的:测试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其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以及相关项目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要求。
(二)方法:按照纳税人有关货物购进和销售的业务流程,随意抽取三至五笔相关的会计分录作穿行测试,看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原始凭证(发票联、记帐联、入库单、付款凭证等等)与记帐凭证是否相符,是否如实登记入帐,明细帐与总帐,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否相符。
(三)评价:穿行测试顺利通过,未发现不妥之处,可考虑为核算健全,可适当减少实质性检查的工作量。如果穿行测试不顺利,发现有会计处理不当,记帐不及时,原始单证不齐全,帐证表不相符等情况的,应考虑为核算不健全,应增加实质性检查的工作量。对一些业务量少,规模不大的企业,如果简单符合性测试发现有问题的,可采取全查法。
二、分析性复核(时间约需30-60分钟)
(一)目的:通过对被检查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分析和评价,发现其异常变动项目,以确定相应的实质性检查重点项目和数量。
(二)方法:主要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检查人员可根据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资料从如下方法中选择几种进行分析性复核。
1、比较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