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无宜林荒山,绿化达标,森林覆盖率有明显增长,水土流失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土壤有机质含量和生态环境趋向好转。
(九)村办企业、“三窑四坊”要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其中“三窑四坊”实行以煤代柴,减少对水、土、气的污染。
(十)村容村貌有明显变化,村前村后无人畜粪便,不乱堆放垃圾,道路平坦,沟水畅通,房舍整洁,厨房、居室干净卫生,村庄美化、绿化,精神文明建设有较高水平(参照当地文明村规定执行)。
二、工作方法
(一)设立管理机构。自治区由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项目领导小组管理。各县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为项目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生态村项目的日常建设工作;生态村项目的乡、镇,要有领导和专管人员具体实施建设规划。同时,各县要建立技术服务站,负责技术服务及物资供应工作。
(二)生态村项目由县人民政府推荐上报,各县要根据各地的资源条件及预期目标编制生态村项目建设规划。在规划基础上,制定五年工作计划,编报“生态村项目合同书”,经自治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后正式立项。
(三)生态村项目建设由各县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技术、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四)每年各县要将生态村项目执行情况用书面和报表形式报自治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当掌握进度,进行评比,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工作,对年度计划完成得比较好的给予表彰。
三、技术措施
(一)各县在编制生态村项目建设规划时,先要深入调查了解该村的资源、社会、经济现状,充分发挥优势,选准项目,明确目标,编制出技术先进、经济实惠、切实可行和操作性强的生态村项目建设规划。
(二)以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为先导,带动种、养、加工技术的推广应用。单项技术要讲求综合利用,系统技术要优化组合,同时注意配套性,强调综合效益,确保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实惠性。
(三)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相结合。经过试验、示范,对那些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可行的先进技术积极推广应用,以获得显著的能源、经济、生态环境效益。
(四)各县要认真抓好技术培训,分期举办培训班,建立一支技术过硬的队伍。每个生态村组建10-15人的技术服务队伍,负责本村的项目施工、技术服务和物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