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暂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黑龙江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农村
合作基金会暂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黑地税发[1996]65号 1996年4月19日)
为保护和促进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生存和发展,增加农业生产资金的投入,缓解农民生产、生活资金短缺的困难,经研究决定,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在1996年底以前暂免收企业所得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