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外经工作队伍。在对外宣传时,要以懂政策、懂外语、熟珠海的人员为主;在合作谈判中,要以优秀干练且有涉外工作经验的企业骨干为中方代表;在合资合作企业中,要培养和建立一支优秀的中方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要编印和及时修订宣传资料,并利用国际信息网络系统等,积极开展项目宣传推介工作。
要建立重点招商项目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形成投资协作网络。可选择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常年招商联络处,负责所在地及周边国家和地区客商的宣传联络和咨询工作。
要建立奖励制度,有条件按比例地奖励招商引资的有功人员。市建立的1000万元招商引资基金,每年的增值部分一次性拨给市外经贸委,主要用作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的奖励和有关的日常费用,推动和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四、搞好工业小区配套建设
我市大范围的主体基础设施建设已具规模,但因小区配套滞后,有些项目仍未直接受益。因此,一方面要加大小区基本建设资金的投入,分期分批完善小区的配套;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基础设施的科学管理,提高它们的有效利用率。
五、优化投资软环境
为实现吸引外资从靠优惠型优势向功能型优势的转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营造按国际惯例办事的、文明高效廉洁的、法制化的投资软环境。
(一)珠海已成为集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开放城市卫星镇于一体的新型开放区域,潜在着巨大的功能优势。要通过落实机构、完善设施、规范运作、鼓励投资等措施,全面启动和充分发挥各区域的基本功能,使之成为带动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引擎”,并在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方面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二)制定切实有利于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和内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与完善“一幢楼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审批服务”的涉外审批和办事机制。
(三)建立以市为基本单位的收费制度,规范和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外资企业负担。
(四)任何部门都不能利用职权指派施工单位,强卖设备料件。
(五)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要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建立市、县(区)、镇主次分明、层级负责的三级管理网络;要建立和落实在建在谈项目的责任人制度;要强化各级外经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协调、督促功能,建立微机管理系统,分类造册建档,设定企业规模和经营状况的静态与动态指标,实行科学跟踪管理;要坚持外经部门的季度会议制度,交流和分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