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住宅建设供应机制改革。示范居住区开发建设将打破系统直接建房、分房的传统做法,积极探索在市场上统筹住房、在发展上统筹建房的社会化开发建设平价房的建房、供房机制,努力降低住房成本,为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创造条件。
(六)住宅工程质量。示范居住区的所有工程应严格推行规范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优良率必须在35%以上。示范居住区实行住宅产品“质量保证书”制度,由住宅建设单位向住户作出质量保证,形成施工竞争选优、工程监督保证、质量承诺负责的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七)居住区开发程序。示范居住区应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开发”,“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交付”的三先三后的程序进行开发建设。
(八)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示范居住区推行物业管理人员参与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做法,使物业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建筑物的功能和质量状况,积极理顺与各方面的关系,建立完备的物业管理系统。同时,创造条件使社区管理人员尽早参与,使街坊、小区和居住区建成一个,移交一个,巩固一个,提高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的水平。
三、示范居住区规划、建筑设计主要参照指标
(一)绿地率达35%以上,其中,公共绿地不少于15%。公共绿地上要安排居民休闲、活动场所,适当布置小品建筑。
(二)建筑面积毛密度控制在每公顷1万平方米左右,其中高层住宅占15—20%,多层住宅占80—85%。
(三)每10—15户设置一辆轿车停车车位,并按标准设置自行车车库。高层住宅宜设置地下车库。
(四)多层住宅不设水箱,由集中泵站供水。有条件的可添设净水处理装置。
(五)各种工程管线应敷设地下,并进行管网综合设计,合理安排,一次建成,便于维修管理。
(六)统一设计安排空调户外风机位置,妥善处理好隐蔽性和冷凝水排放问题,做到既整齐又不影响建筑外观。
(七)住宅平面布置应做到三明(厅、厨房、卫生间),厨房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卫生间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厨房间应分别设置脱排油烟机烟道与热水淋浴器排气道。
(八)主阳台净深度不小于1.4米,有晒(晾)衣设施,但不得设置球门架,阳台封闭按统一规格实施。
(九)采用新型墙体材料。选用塑钢窗、彩板钢窗或铝合金窗。上下水管道采用PVC管。水、煤、电表具应设置在室外,室内水、电管线应暗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