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和措施
为了加快电子城的发展,促进电子城区域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推进电子信息产业的集约化发展,采取以下政策和措施:
(一)北京电子城内市属工业企业所缴各项税收的新增部分,除上缴中央财政的部分外,属市财政留成部分,以1996年为基数,2000年前(含2000年)全部返还,用于北京电子城建设。
(二)北京电子城内国有工业企业及其新建企业(包括新迁入企业、投资参股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所缴各项税费,除上缴中央财政的部分外,属市财政留成部分,在2000年前(含2000年)全部返还(其中市属国有企业所缴各项税费返还企业),用于企业的发展。
(三)北京电子城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市政建设统一规划。北京电子城内的土地收入,按规定缴纳后返还,用于北京电子城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实施市区内13家电子企业迁移北京电子城,市政府支持部分资金,作为建设10万平方米厂房的工程启动和周转资金。
(四)将酒仙桥地区将台乡驼房营大队的8.66公顷(130亩)规划住宅用地,由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征用为安居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启动用地,在多方筹措资金的基础上,市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作为工程启动资金和周转资金。
(五)建立高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高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组建财务公司,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六)加快北京电子城内电子企业资产重组,实施市区电子企业东移。通过企业东移,盘活市区二环、三环路以内电子企业的资产存量,解决资产占用和资源不合理的问题。
(七)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发展战略。北京电子城内国有企业力争在增资减债、减人增效,实现产权多元化,化解历史包袱等方面取得进展。同时,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促进大公司、大集团的形成和发展。组建以通信产品为龙头的通信集团,进一步完善东方电子集团,积极组建发展新一代元器件产品的元件集团和器件集团。同时,积极培育发展名牌产品,开发新产品,淘汰老产品。
(八)推进“产、学、研”合作。发挥北京电子城区域内国有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优势,在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上,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积极发挥首都高等院校的优势,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九)加大融资改造力度。为实现北京电子城的发展目标,在努力争取国家直接投入资金的同时,挖掘内部潜力,解决企业发展和区域改造资金不足问题。一是重点开发东移企业在市区内的占地;二是积极做好有关企业重组和股票上市工作;三是重点在显示器、电子枪、背投影、光盘和“金”系列工程等工业项目上与外商,特别是知名跨国公司合作,引进资金和先进的技术、管理;四是积极吸引中外资金 ,分段开发北京电子城区域内35万平方米商贸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