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阳江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阳劳仲函[1997]11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是政府规章,《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是劳动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效力上,前者高于后者。
  《劳动法》生效后,推行全员合同制,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应按《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