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太行山造林绿化的决定
(1997年6月18日)
太行山横亘我省西部,是华北平原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太行山山前河系的水源地。绿化太行山是解决我省水资源匮乏,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太行山区经济发展,提高防洪保安能力的战略措施。为了加快太行山绿化进程,如期完成到2000年绿化太行山的任务,特作如下决定:
一、实施太行山绿化工程的原则和总体目标
太行山区造林绿化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在宏观上建设生态体系,微观上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的目标,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林、果、粮、油、特立体开发;坚持飞、封、造并重,乔、灌、草统一安排,造管并举;坚持“群众投劳、多方集资,国家帮助”的兴林之路,实行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按照到2000年绿化河北规划的总体要求,太行山区“九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500万亩,飞播造林500万亩,封山育林500万亩,有林地增加750万亩,平均每年增加有林地150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2.48个百分点。到2000年,太行山区有林地面积达到1855.7万亩,其中经济林面积715万亩,实现山区农业人口人均1亩经济林,基本完成灭荒任务。
二、加强领导,推进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太行山区各级政府要成立太行山绿化领导小组,加强工程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奖励机制。
太行山区各级政府要根据省总体规划,按照山区50%以上、丘陵30%以上的森林覆盖率制订各自的绿化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层层签订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并实施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建立各级义务植树体系。
水利部门负责太行山区河渠两侧、水库周围的绿化任务,每年完成太行山区小流域治理面积不少于500平方公里,当年新造林保存面积不低于20万亩。扶贫部门要将太行山区13个重点贫困县以林果开发为重点的山区治理纳入扶贫攻坚计划,建设以扶贫为目的的林果基地。各级山区开发办公室要把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作为振兴山区经济和减灾、消灾的重要战略举措。畜牧部门要抓好太行山区的草场建设。交通部门要切实抓好太行山区及山前主要公路两侧的造林绿化。煤炭、矿山、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抓好本部门所承担的绿化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搞好矿区的复垦。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太行山绿化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并抓好重点示范项目的建设。部门承担的造林绿化任务要编制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报各级绿化委员会备案。
三、深化改革,完善太行山区各项林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