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征[1997]13号 1997年6月24日)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国税发[1997]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为搞好全省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省局成立1997年度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张金水副局长任组长,流转税处、所得税处、监察处、外税处、进出口处、稽查局、征管法制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征管法规处,由苏祖华处长任主任。8月中旬,省局将组成若执法检查组,由苏祖华处长任主任。8月中旬,省局将组成若干执法检查组,对各地(市)进行重点检查。各地(市)应于8月31日前将执法检查报告及所附表报送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