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4月1日 实施日期:2009年4月1日)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的决定
(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内蒙古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
内蒙古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作如下修正:第
十六条修改为“罚没和追缴的钱款,由公安机关开具证明,按规定上缴地方财政,纳入预算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