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职工流动档案被扣要求仲裁可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劳动厅关于职工流动档案
被扣要求仲裁可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粤劳关函[1997]397号)


深圳市劳动局:
  你市《关于职工因档案被扣要求仲裁可否受理的请示》(深劳报[1997]8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338号)明确: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据此,职工流动档案被原单位扣留而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